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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nKylin 项目开源治理制度

openKylin 项目开源治理制度

OpenAtom openKylin,简称为openKylin或者openKylin社区

2026-05-11 21:26 https://www.openkylin.top/about/community_rules.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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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nKylin 项目开源治理制度
openKylin 项目开源治理制度
最后修订时间:2025年12月
**章 总 则
**条 项目名称
openKylin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系由开放原子开源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孵化及运营的开源项目,英文全称为OpenAtom openKylin,简称为openKylin或者openKylin社区。
第二条 项目愿景和使命
愿景:为世界提供与人工智能技术深度融合的开源操作系统。
使命:致力于打造全球领先的智能桌面开源操作系统根社区。
第三条 项目治理原则
本项目在遵守基金会的章程、《开放原子开源基金会开源项目管理制度》及基金会知识产权策略等相关制度规范的前提下进行开放治理和运营。
第四条 业务范围
1、探索和构建操作系统产业软件开源生态,促进面向智能时代的基础软件产业发展;
2、提升本项目的技术易用性和可靠性;
3、促进本项目范围内的开源软件推广、使用、宣传、培训等;
4、其他经基金会授权的范围。
第二章 项目成员
第五条 项目成员构成
1、捐赠人:经openKylin委员会认可,与基金会签署《openKylin项目开源治理协议》,从事或支持开源事业并签订《openKylin项目专项资金捐赠协议》或《openKylin项目参与协议》并持续参与本项目开源治理的企业、学术机构、非营利组织等法人。
2、社区贡献者:签署本项目《组织贡献者许可协议》,参与本项目贡献和社区建设的企业、学术机构或非营利组织等法人。
3、个人开发者:注册并使用openKylin社区资源,签署本项目《个人贡献者许可协议》,并参与本项目贡献和社区建设的自然人。
第六条 项目捐赠人
本项目捐赠人包括战略捐赠人、钻石捐赠人、白金捐赠人、白银捐赠人、特别捐赠人;战略捐赠人不超过2个、钻石捐赠人不超过5个、特别捐赠人不超过5个、白金捐赠人不超过9个,白银捐赠人数量不限。
(1)战略捐赠人:系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与基金会签署《openKylin项目专项资金捐赠协议》,承诺向基金会定向捐赠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年用于本项目、连续捐赠至少2年并实际履行;
(2)钻石捐赠人:系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与基金会签署《openKylin项目专项资金捐赠协议》,承诺向基金会定向捐赠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年用于本项目、连续捐赠至少2年并实际履行;
(3)白金捐赠人:系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与基金会签署《openKylin项目专项资金捐赠协议》,承诺向基金会定向捐赠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年用于本项目、连续捐赠至少2年并实际履行;
(4)白银捐赠人:系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与基金会签署《openKylin项目专项资金捐赠协议》,承诺向基金会定向捐赠不低于1万元人民币/年用于本项目并实际履行;
(5)特别捐赠人:系合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学术机构或非营利组织,且在本项目业务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对openKylin项目有重大开源技术贡献。特别捐赠人与基金会签署《openKylin项目参与协议》,在前述参与协议有效期内应每年至少投入专职技术人员120个人月参与项目贡献,且每年向openKylin委员会进行工作报告。
第七条 参与项目治理
1、战略捐赠人:
(1)可提名一名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或行业影响力的咨询委员会委员代表;
(2)可参与openKylin委员会,并委派一名openKylin委员会委员代表,该委员代表同时为主席或副主席候选人;
(3)可参与openKylin常务委员会;
(4)可提名一名执行总监或副总监候选人;
(5)可参与本项目技术委员会,并提名一名SIG组Owner作为技术委员会主任候选人(首届除外)或副主任候选人;
(6)可参与生态委员会,并提名一名生态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候选人;
(7)可提议新增专项委员会,并提名一名新增专项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候选人;
(8)可优先参与社区生态拓展,包括生态适配、应用上架及预装集成等;
(9)可对本项目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和批评建议;
(10)可优先参与本项目组织的相关会议和活动;
(11)可获取咨询委员会推送的会议纪要和专题报告;
(12)可获取openKylin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推送的会议纪要和专题报告;
(13)可获取技术委员会推送的会议纪要和专题报告;
(14)可优先获取本项目刊物和技术资料;
(15)可作为捐赠人在本项目官方网站对外公示及宣传。
2、钻石捐赠人:
(1)可参与openKylin委员会,并委派一名openKylin委员会委员代表,该委员代表同时为副主席候选人;
(2)可参与openKylin常务委员会;
(3)可提名一名副总监候选人;
(4)可参与本项目技术委员会,并提名一名SIG组Owner作为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候选人;
(5)可参与生态委员会,并各提名一名生态委员会副主任候选人;
(6)可参与本项目新增专项委员会,并各提名一名新增专项委员会副主任候选人;
(7)可优先参与社区生态拓展,包括生态适配、应用上架及预装集成等;
(8)可对本项目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和批评建议;
(9)可优先参与本项目组织的相关会议和活动;
(10)可获取咨询委员会推送的会议纪要和专题报告;
(11)可获取openKylin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推送的会议纪要和专题报告;
(12)可获取技术委员会推送的会议纪要和专题报告;
(13)可优先获取本项目刊物和技术资料;
(14)可作为捐赠人在本项目官方网站对外公示及宣传。
3、白金捐赠人:
(1)可参与openKylin委员会,并委派一名openKylin委员会委员代表;
(2)可列席技术委员会会议;
(3)可申请创建SIG组,并提名一名SIG组Owner作为代表参选技术委员会;
(4)可参与本项目生态委员会,并提名一名代表参选生态委员会;
(5)可优先参与社区生态拓展,包括生态适配、应用上架及预装集成等;
(6)可对本项目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和批评建议;
(7)可参与本项目组织的相关会议和活动;
(8)可获取openKylin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推送的会议纪要和专题报告;
(9)可获取技术委员会推送的会议纪要和专题报告;
(10)可获取本项目刊物和技术资料;
(11)可作为捐赠人在本项目官方网站对外公示及宣传。
4、白银捐赠人:
(1)可列席技术委员会会议;
(2)可申请创建SIG组,并提名一名SIG组Owner作为代表参选技术委员会;
(3)可参与本项目生态委员会,并提名一名代表参选生态委员会;
(4)可优先参与社区生态拓展,包括生态适配、应用上架及预装集成等;
(5)可对本项目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和批评建议;
(6)可参与本项目组织的相关会议和活动;
(7)可获取技术委员会推送的会议纪要和专题报告;
(8)可获取本项目刊物和技术资料;
(9)可作为捐赠人在本项目官方网站对外公示及宣传。
5、特别捐赠人:
(1)可参与openKylin委员会,并委派一名openKylin委员会委员代表,该委员代表同时为副主席候选人;
(2)可参与openKylin常务委员会;
(3)可提名一名副总监候选人;
(4)可参与本项目技术委员会,并提名一名SIG组Owner作为代表参选技术委员会;
(5)可参与本项目生态委员会,并提名一名代表参选生态委员会;
(6)可参与本项目新增专项委员会,并各提名一名代表参选新增专项委员会;
(7)可优先参与社区生态拓展,包括生态适配、应用上架及预装集成等;
(8)可对本项目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和批评建议;
(9)可优先参与本项目组织的相关会议和活动;
(10)可获取咨询委员会推送的会议纪要和专题报告;
(11)可获取openKylin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推送的会议纪要和专题报告;
(12)可获取技术委员会推送的会议纪要和专题报告;
(13)可优先获取本项目刊物和技术资料;
(14)可作为捐赠人在本项目官方网站对外公示及宣传。
6、如捐赠人出现以下情形,基金会有权中止或终止该捐赠人继续参与本项目所有治理活动并进行公示:
(1)捐赠人严重违反法律法规;
(2)捐赠人严重违反基金会有关规章制度及本治理制度要求;
(3)捐赠人严重违反本项目相关协议约定;
(4)其他需要中止或终止捐赠人继续参与本项目治理活动的情形。
第三章 项目治理架构
第八条 项目治理架构概况
本项目治理组织中设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会负责本项目技术发展和战略方向的指导。
本项目治理组织中,openKylin项目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openKylin委员会”)为本项目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本项目的重大决策。openKylin委员会设openKylin委员会主席一名,openKylin委员会副主席八名。openKylin委员会主席为本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与openKylin委员会副主席共同指导openKylin委员会决策的执行。openKylin委员会设openKylin项目工作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openKylin常务委员会”),代表openKylin委员会在openKylin委员会职责范围内行使相关职权,并定期向openKylin委员会汇报决策项。
openKylin委员会设openKylin社区项目办公室,负责执行openKylin委员会的各项决议,并负责本项目例行运作和管理。在社区项目办公室内,设项目执行总监一名,副总监三名,负责openKylin委员会的各项决议的执行及本项目日常工作的开展等;设执行秘书一名,负责协助openKylin委员会与基金会秘书处的沟通与协调等;设财务与法务若干名。
openKylin委员会设技术委员会,负责本项目技术决策;设生态委员会,负责“openKylin”品牌宣传和生态拓展等工作。
本项目组织架构如下图:
openKylin组织架构图
第九条 openKylin委员会
1、openKylin委员会委员组成
openKylin委员会由本制度规定的相关捐赠人组成,是本项目所有业务决策的最高决策机构。基金会秘书处对openKylin委员会委员提交的其代表的履职相关书面材料进行审核后,对openKylin委员会委员代表进行任命。openKylin委员会委员代表享有openKylin委员会表决权和投票权,负责处理openKylin委员会各项事务并对本项目进行开放治理。openKylin委员会委员及其代表对openKylin委员会相关业务决策承担责任。
openKylin委员会委员的加入退出机制和议事规则应以对各方公平公正、开放平等为原则。
2、参与openKylin委员会委员代表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法律法规及基金会相关制度;
(3)热心公益事业,自愿为本项目服务;
(4)具有较强的公益责任意识,能够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独立、客观、谨慎地参与议事决策;
(5)能够为本项目筹划、捐款、管理做出贡献;
(6)相关法律法规或基金会相关制度要求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openKylin委员会职责和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修改本项目开源治理制度,由openKylin委员会制定、经基金会审定的项目治理制度是本项目开放治理基本纲领;
(2)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项目资金筹集、财产管理和使用计划,项目年度活动计划等;
(3)制定及调整项目的重大方向,项目的中止或终止;
(4)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决定项目的知识产权授权管理,包括项目名称及品牌等;
(6)选举或罢免openKylin委员会委员代表,并向基金会秘书处报备;
(7)选举或罢免openKylin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并向基金会秘书处报备;
(8)选举或罢免执行总监、副总监,并向基金会秘书处报备;
(9)听取、审议执行总监的工作报告,监督检查执行总监的工作;
(10)决策成立新增专项委员会,并审议新增专项委员会的工作规范和流程;
(11)对项目各下设组织选举的主任进行任命,并向基金会秘书处报备;
(12)听取、审议项目各下设组织的工作报告,监督检查下设组织的工作;
(13)针对社区各个机构和人员的日常工作、资产和经费使用情况设立审计及投诉反馈机制,并对相关结论进行处理并向基金会秘书处报备;
(14)按需确认聘用全职、兼职工作人员,招募志愿者;
(15)openKylin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经合法流程设立、授权相关委员会、工作组和/或人员承担相应业务职责。
4、openKylin委员会委员管理
(1)openKylin委员会委员代表加入:首届openKylin委员会由初始战略捐赠人、钻石捐赠人、白金捐赠人和特别捐赠人所委派的代表组成。本项目新增战略捐赠人、钻石捐赠人、白金捐赠人和特别捐赠人可委派一名代表加入openKylin委员会。openKylin委员会席位数不超过21席,其中战略捐赠人不超过2席、钻石捐赠人不超过5席、特别捐赠人不超过5席,白金捐赠人不超过9席。如前述战略捐赠人、钻石捐赠人、白金捐赠人和特别捐赠人存在一个或多个关联主体的,该捐赠人及其关联主体只能有一个实体能成为对应捐赠人而享有openKylin委员会委员资格。openKylin委员会委员代表必须为其自身或其关联主体雇员。
(2)openKylin委员会委员代表退出:捐赠人关系终止的,该捐赠人的openKylin委员会委员代表资格终止。捐赠人代表离职或因其他原因需更换的,由该捐赠人重新委派openKylin委员会代表。openKylin委员会委员代表向openKylin委员会提交书面通知,可以退出openKylin委员会;openKylin委员会委员代表连续2次无故不出席openKylin委员会会议的,视为自动退出openKylin委员会,由委派该代表的捐赠人重新委派openKylin委员会代表候选人。
(3)openKylin委员会委员代表的罢免:由openKylin委员会委员代表的三分之一以上(含)发起,openKylin委员会全体委员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含)表决通过后罢免。
5、openKylin委员会会议发起及召集方式
openKylin委员会每年召开两次openKylin委员会例会,或者依据项目情况召开临时会议。 (1)发起机制:openKylin委员会例会由openKylin委员会主席发起并主持,且可委托执行总监主持。openKylin委员会临时会议由openKylin委员会主席依据项目情况发起,或现有openKylin委员会委员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联合发起。(2)召集方式:openKylin委员会会议由openKylin委员会主席或召集人在会议召开前5个工作日通过邮件通知全体委员代表。(3)openKylin委员会会议须有现有openKylin委员会委员代表(含委托)三分之二以上(含)出席为有效会议。(4)不出席会议,也没有委托他人代为参会的openKylin委员会委员代表视为缺席,不计入本次会议投票。(5)与会形式包括现场与会、线上接入等可以核实身份的多种形式。
6、表决和投票
(1)openKylin委员会每个委员代表享有一票投票权。openKylin委员会召开会议决策事项至少需由openKylin委员会全体委员代表半数以上(含)投票通过。(2)投票分为赞同、反对和弃权,并公开记名。(3)openKylin委员会委员代表委托他人代为参会的,需向主席/执行总监书面说明受托人被授权范围。(4)如果需要,openKylin委员会会议决策也可以采用在线投票的方式进行,在投票启动后2个工作日内为投票时间,超过投票时间没有投票的记为弃权,投赞同票的openKylin委员会委员代表需要超过openKylin委员会委员代表数量的半数方为投票通过;如果在投票启动后2个工作日内参与投票的委员代表没有超过半数的,则需要重新发起投票。(5)以下事项需openKylin委员会全体委员代表三分之二(含)以上投赞同票方为有效:a.制定、修改本项目开源治理制度;b.制定与调整项目重大方向、中止或终止项目;c.选举或罢免openKylin委员会主席、副主席;d.选举或罢免openKylin委员会委员代表;e.选举或罢免执行总监、副总监;f.任命或罢免技术委员会、生态委员会等下设组织成员;g.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项目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品牌授权管理、项目年度活动计划。
第十条 openKylin委员会主席、副主席
1、openKylin委员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八名。主席和副主席由openKylin委员会委员代表选举产生。openKylin委员会接受主席、副主席缺位。主席/副主席作为openKylin委员会委员代表在openKylin委员会享有的投票权与其他委员代表平等。openKylin委员会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两年,可以连选连任。(1)战略捐赠人可提名一名主席/副主席候选人;(2)钻石捐赠人可提名一名副主席候选人;(3)特别捐赠人副主席席位不超过两个,每个特别捐赠人可提名一名副主席候选人,并由当前所有特别捐赠人提名的副主席候选人通过投票确定参选openKylin委员会的副主席候选人。若出现票数相同的情况,则由openKylin委员会再次投票选举。
2、openKylin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刑事犯罪记录;(2)在项目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力;(3)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基金会相关制度和本项目相关规定。
3、openKylin委员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主持openKylin委员会会议并检查openKylin委员会决议的落实情况;(2)提议聘任或解聘法务、财务专职人员或相关负责人;(3)技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生态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新增专项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等在选举过程中出现无法裁决的情况,由openKylin委员会主席裁决选举结果;(4)代表本项目对外进行业务交流、国际交流;(5)经基金会秘书处和openKylin委员会授权,在被授权范围内代表项目签署文件。
4、openKylin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的任命:openKylin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由项目捐赠人依据其项目开源治理参与方式提名,经openKylin委员会投票决策通过后,根据基金会相关项目管理制度要求向基金会秘书处提供履职相关书面材料。基金会秘书处对openKylin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履职相关书面材料进行审核后对其进行正式任命。
5、openKylin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的罢免:(1)openKylin委员会三分之一以上(含)委员代表提出对openKylin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的罢免,并经openKylin委员会全体委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含)表决通过openKylin委员会的罢免决议后,由基金会秘书处正式罢免;(2)基金会秘书处提出对openKylin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的罢免,并经openKylin委员会全体委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含)表决通过openKylin委员会的罢免决议后,由基金会秘书处正式罢免。
6、openKylin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的退出:openKylin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如在其任期届满前卸任,应提前30个工作日通过邮件等书面通知openKylin委员会和基金会秘书处。新任openKylin委员会主席/副主席根据本条第4款重新任命。
第十一条 openKylin常务委员会
1、openKylin委员会委员组成 openKylin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openKylin常务委员会由openKylin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组成。openKylin常务委员会代表openKylin委员会行使职权,并定期向openKylin委员会汇报决策项。openKylin常务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为两年。
2、openKylin常务委员会委员管理 (1)openKylin常务委员会委员首先必须是openKylin委员会委员,当其openKylin委员会委员资格丧失时,openKylin常务委员会委员资格也自动丧失。(2)退出适用openKylin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的退出机制。(3)罢免适用openKylin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的罢免机制。
3、openKylin常务委员会会议发起及召集方式 例会由openKylin委员会主席发起并主持,临时会议可由主席或三分之一的常务委员提议。须有现有常务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为有效会议。表决投票规则与openKylin委员会类似。
第十二条 咨询委员会
咨询委员会是本项目的指导和咨询组织,设一名主任,委员代表若干。咨询委员会委员需具备较高的学术影响力或行业影响力,每届任期两年。主要职责:向openKylin委员会和技术委员会提供政策方向、技术趋势、开源规则等方面的顾问建议;监督和评估执行过程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社区团体参与准则。任命与罢免按照制度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执行总监、副总监
1、openKylin委员会下设置执行总监一名,副总监三名。执行总监/副总监每届任期两年,可以连选连任。职权:开展社区治理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决议与年度计划,协调财务法务,支撑技术委员会和生态委员会运行等。任命由捐赠人提名经openKylin委员会选举,基金会秘书处任命。
第十四条 执行秘书
执行秘书由基金会秘书处委派,在openKylin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协助openKylin委员会与基金会沟通,组织会议等。
第十五条 财务与法务
本项目财务与法务相关事务遵循基金会相关制度要求,设立专职人员经openKylin委员会及基金会秘书处同意后任命。
第十六条 openKylin专项委员会
1、技术委员会 负责本项目技术决策,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六名,委员代表若干。下设SIG组,由技术委员会指导。技术委员会人员选举及决策机制详尽按照制度实施。
2、生态委员会 负责品牌宣传和生态拓展,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六名,委员若干,下设工作组。选举与决策流程遵照制度。
3、新增专项委员会 战略捐赠人和openKylin委员会可根据实际需要成立新的专项委员会。工作规则由openKylin委员会决策,向基金会秘书处报备。
第四章 项目资产管理
第十七条 财务核算
本项目根据基金会财务制度运行,基金会为本项目设置独立核算编码,进行独立的资金归集和预决算管理。
第十八条 本项目资金募集、财产管理和使用
财产来源包括限定性捐赠、业务范围内服务收入及其他合法收入。财产用于IT基础设施、活动宣传、薪酬福利、行政办公等符合宗旨的用途。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基金会监督下用于公益目的。
第十九条 知识产权
本项目的知识产权管理须符合基金会策略及合规要求,代码贡献者应签署CLA或DCO。代码及文档原则上采用开源许可证对外发布。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生效、修改及解释
本项目开源治理制度的制订、修改及解释由openKylin委员会负责。制定及修改经openKylin委员会投票决策通过后,报基金会秘书处审查核准后生效。
— 本制度依据 openKylin 社区官方文本整理,遵循开源治理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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