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26年6月5日,央行发布《人民币存贷款利率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距离旧规已有20多年。核心变化如下:
旧管制时期央行设定上下限;新规明确金融机构根据央行规定和商业原则自主确定存贷款利率,贷款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取消行政定价与统一上下限,银行在自律框架内差异化竞争。

旧规年利率按360天折算日利率。新规要求按实际天数计算(日利率=年利率/365),避免“利率幻觉”,金融机构须以明显方式展示年化利率(含利息+费用),保护借款人知情权。

旧规罚息在借款利率上加收30%~50%(挪用加收50%~100%)。新规顺应利率市场化,罚息利率、计息方式、宽限期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更具弹性。

针对银行内卷高息揽储行为,新规明确指出不得通过高息揽储等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为行业内部公约,约定存款利率自律上限,避免恶性竞争与金融风险。

本次央行发布的《人民币存贷款利率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标志着我国利率市场化从“放得开”迈向“管得好”的新阶段。取消行政定价上下限,让金融机构自主确定存贷利率,本质上是将定价权交还给市场主体,有利于提升信贷资源配置效率,但同时也考验银行的风险定价能力。尤其是中小银行,过去依靠利率上浮吸引存款,现在面临更精细化的成本管理压力。
在计息天数方面,新规转向实际天数/365的计算方式,斩断了利用“360天年基准”低成本误导借款人的链条,配合年化利率强制披露,极大压缩了“低日息陷阱”的操作空间,对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意义深远。罚息规则交由借贷双方协商,是尊重合同自由的体现,也有助于银企关系弹性化,避免“一刀切”加重实体负担。
更值得关注的是“严禁高息揽储”与利率自律机制的深度绑定。借鉴美国利率市场化进程中银行倒闭潮的教训,中国保留了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通过行业公约、差异化上浮上限等方式,抑制恶性价格战。这实际上是“有管理的市场化”,既激发活力,又守住风险底线。新规整体思路从“央行定细则”转为“机构自主+自律约束+央行监管”,适应了利率完全市场化的最终图景。未来存款利率将在自律框架内波动,贷款定价更多锚定LPR及自身资金成本,银行息差收窄趋势下,唯有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方能突围。
关键词串联:利率市场化,自主定价,协商利率,实际天数,年化利率,罚息协商,高息揽储,自律机制,央行新规,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