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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00次“矫正”训练后孩子更近视 法院判决退一赔三:虚假宣传欺诈

近300次“矫正”训练后孩子更近视 法院判决退一赔三:虚假宣传欺诈

中国青年报 · 原文链接

2026-06-11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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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00次矫正训练后孩子更近视 | 法院判三倍赔偿 | 深度报道
📰 中国青年报 · 原文链接📅 2026年06月11日 07:09:27
近300次“矫正”训练后孩子更近视 法院判决退一赔三:虚假宣传欺诈

在青少年近视问题备受关注的当下,各类视力矫正服务层出不穷,部分商家以“视力可逆转、能摘掉眼镜”等宣传吸引家长付费。

近视真的能通过非医疗训练治愈吗?若商家欺诈宣传、虚假承诺需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三中院”)日前审结了一起视力矫正服务欺诈纠纷案,明确一家视力矫正机构构成欺诈,依法判决商家退还全部服务费,并支付3倍惩罚性赔偿。

案情显示,为孩子近视忧心的贾女士,被某公司的宣传内容深深吸引。该公司宣称:“针对不同视功能特点,运用前沿训练法有针对性地进行训练,视力问题可防、可控、可逆转”“不仅能够提升视力,而且能够改善综合的视功能,让降低度数摘掉眼镜成为现实”,还列举“儿童近视550度训练11次降至400度”等所谓成功案例,**误导性。

贾女士的孩子接受矫正服务前,左眼近视125度、右眼视力正常。2022年起,她为孩子报名了该公司的视力矫正服务,累计支付费用2.6万元,孩子在3年内接受了近300次矫正训练。“孩子课业压力大,家长既担忧视力健康又急于找到改善方法,看到‘可降低度数’的承诺便愿意尝试。”她说。

但3年矫正训练的实际效果却与宣传截然相反。2025年学校视力检测显示,贾女士的孩子左眼近视升至400度,右眼近视100度,经正规医院复查,结果一致。

贾女士提出,“矫正”期间就已发现孩子度数上升,可该公司仍以“视力下降切勿先配镜,纯物理训练能保护眼睛”为由劝阻,直至拿到权威检测结果,商家还辩称“孩子眼睛处于模糊期,测试不准确”,拒绝承认服务无效。

双方沟通无果后,贾女士将这家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全部服务费2.6万元,并以虚假宣传、欺诈导致孩子视力延误治疗为由,主张3倍赔偿金7.8万元。

该公司辩称,其曾在微信群中多次通过家长课堂的形式告知贾女士,物理训练不会改变眼球形状,不改变屈光度,并未进行虚假宣传。

经审理,一审法院认定该公司的行为构成欺诈,支持了贾女士退还全部服务费,并支付3倍惩罚性赔偿金的诉讼请求。该公司以并未进行虚假宣传等为由提起上诉。北京三中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故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解释,首先,这家公司的虚假宣传违背科学常识,且未履行科学告知义务。在案证据显示,该公司在宣传中使用了“恢复”“降低度数”“提升视力”“摘掉眼镜”等用语,而在目前医疗技术条件下,近视不能治愈。该公司虽称其提供的服务旨在改善“裸眼视力”,而非改变“屈光度”,但普通消费者无法明确区分“视力效果”与“屈光度数”,公司也没有明确告知贾女士两者之间的区别及相关科学依据。

其次,商家的虚假宣传足以误导消费者订立合同,构成欺诈。对于贾女士而言,不论该公司是否向其解释过治疗原理,“降低度数”“提升视力”“摘掉眼镜”等用语均系被禁止使用的带有误导性的表述,足以对贾女士产生误导,使之对其提供的服务产生错误认知,进而与其建立服务合同关系。

而且,该公司提供的服务非但未能实现提升视力的效果,反而贻误了孩子的规范诊疗。贾女士的孩子在接受该公司近300次矫正训练后,近视度数不降反升。该公司在宣传过程中要求“发现孩子视力下降,切勿先配镜”“不要盲目配镜”,亦可能会对近视眼患者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造成耽误。综上,北京三中院依法认定该公司的行为构成消费欺诈。

当前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需求旺盛,部分机构利用家长焦虑心理,以“治愈近视”“逆转度数”等虚假宣传牟利,不仅侵害消费者财产权益,更可能延误孩子正规视力治疗,损害视力健康。

法官表示,任何非医疗视力机构宣称“视力下降切勿先配镜,纯物理训练能治愈、逆转、摘掉眼镜”的宣传,均属于虚假或误导性宣传,经营者以虚假承诺诱骗消费者交易,将被认定为欺诈,承担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法官也提醒广大消费者,面对视力矫正服务需保持理性,切勿关心则乱,应当选择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与干预,留存宣传资料、付款凭证、服务记录等证据,遭遇虚假宣传时及时维权。同时,视力矫正服务机构应恪守科学底线与诚信原则,严禁夸大、虚假宣传,合规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以损害消费者健康为代价谋取利益。

编辑:甄涛  |  责任编辑:刘亮
🧠 内容总结 · 思维导图(醒目)

📌 案件核心

  • 贾女士支付2.6万,孩子接受近300次训练
  • 左眼125度→400度,右眼正常→100度
  • 北京三中院终审:构成消费欺诈
  • 判决:退费2.6万 + 三倍赔偿7.8万

⚠️ 虚假宣传手段

  • “降低度数/摘掉眼镜/逆转近视”
  • 编造“550度降至400度”案例
  • 劝阻配镜:“切勿先配镜,纯物理训练保护眼睛”
  • 混淆“裸眼视力”与“屈光度”

⚖️ 法官认定要点

  • 违背科学常识 + 未履行告知义务
  • 误导消费者订立合同 → 欺诈成立
  • 贻误正规诊疗,度数不降反升
  • 惩罚性赔偿退一赔三

🛡️ 消费警示

  • 近视不可治愈,非医疗训练无法逆转
  • 选择正规医疗机构,留存证据
  • 宣称“治愈、逆转、摘镜”均属违法
  • 及时维权,打击欺诈商家
📝 深度分析 · 案件背后与法律警示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利用家长“近视焦虑”进行虚假营销的消费欺诈案件。在医学技术层面,真性近视的眼轴变长不可逆转,任何非手术矫正都无法降低屈光度数。但许多视力矫正机构利用信息不对等,夸大“物理训练”效果,甚至编造成功案例,本质上已突破商业伦理底线。

从法律视角,北京三中院的判决清晰划定了红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欺诈三倍赔偿”规则在此充分适用。商家使用“降低度数”“摘掉眼镜”等绝对化宣传语,即便内部改口称“改善裸眼视力”,仍对普通消费者构成误导。更恶劣的是,该公司劝阻就医配镜,延误孩子正规干预,导致近视加剧,欺诈主观恶意明显。

该判决向社会释放强烈信号:近视防控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以“治愈”“逆转”为卖点的非医疗机构都将面临退一赔三的严厉处罚。同时,家长也需要提高健康素养——科学认知近视不可逆,尽早配镜或采取角膜塑形镜等医疗手段才是有效控制路径。工商及卫健部门应联合严打“视力矫正智商税”,避免更多家庭人财两空。

整体而言,本案推动了视力保健服务行业的合规化,也提醒消费者警惕“神奇训练”,保留合同、宣传截图等证据,遇欺诈果断诉讼维权。

💬 网友热评
👩‍⚕️ 眼科小陈
终于有法院重锤这些骗子公司了!近视不可逆,家长别再交智商税。
🧑‍🏫 教书匠老周
近300次训练花了2万多,孩子度数反而涨了,商家心太黑!支持退一赔三。
👩 焦虑妈妈Lisa
我就是差点给孩子报名类似训练营,还好看到这新闻,一定要去三甲医院。
⚖️ 法学生小明
欺诈三倍赔偿标杆案例!警示经营者,“摘掉眼镜”这种话术就是违法。
🕶️ 配镜师老李
很多机构说训练能降度数纯属扯淡,耽误孩子配镜后果严重,法院判得好。
📣 热心公益人
科普太重要:真性近视不可治愈!别被“物理训练”割韭菜。
🏥 眼科医生王
临床上见过太多被伪矫正耽误的孩子,该案例应成为全国典型判例。
💼 消费者维权组
留存证据、勇敢起诉!贾女士给我们做了榜样,欺诈必须付出代价。
📖 学生家长老郭
学校周边还有类似店,这下可震慑他们,希望市场监管彻查。
🌟 科普博主光光
近视只能控制不能治愈,角膜塑形镜或低浓度阿托品才是科学方法。
🔑 核心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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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字符内 ✓ 英文逗号分隔
📖 内容描述
北京三中院审结视力矫正欺诈案:商家承诺“降低度数、摘掉眼镜”,贾女士付2.6万元近300次训练后孩子近视加深(125度→400度)。法院认定构成消费欺诈,判决退费并三倍赔偿7.8万元,警示近视不可治愈,盲目矫正贻误治疗。
✨ 约158字符
📑 文章摘要
贾女士轻信某公司“可逆转度数、摘掉眼镜”宣传,花费2.6万元让孩子接受近300次矫正训练,结果左眼近视从125度飙升至400度,右眼近视100度。北京三中院终审认定商家虚假宣传违反科学常识,构成消费欺诈,判决退还全部服务费并支付三倍惩罚性赔偿7.8万元。法官强调任何非医疗机构宣称“治愈近视、逆转度数”均为虚假宣传,将承担退一赔三责任,提醒家长选择正规诊疗并留存证据。
📌 197字符
新闻来源:中国青年报 · 法治社会观察 | 本案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视力矫正行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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