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23日宣布,谷歌在网络搜索和应用商店业务中违反欧盟《数字市场法》,决定对其处以共计8.9亿欧元罚款。
欧盟委员会当天发表声明说,谷歌在其搜索结果中优先展示自家购物、酒店、交通和体育等方面的服务,使第三方同类服务无法获得同等程度的展示,构成对自有服务的“自我优待”。
声明同时表示,谷歌未能遵守《数字市场法》规定,限制应用程序开发者告知用户可通过谷歌应用程序商店“谷歌市场”以外渠道以更低价格购买相关服务,并阻碍开发者引导用户在“谷歌市场”以外完成交易。
根据当天作出的决定,欧盟委员会要求谷歌公平、非歧视性地对待搜索结果中的第三方服务,并允许应用程序开发者自由向用户介绍和推广优惠、并能够在“谷歌市场”外完成交易。谷歌须在60天内完成整改,否则欧盟委员会可对其追加罚款。
2018年,欧盟委员会认定谷歌利用安卓系统垄断市场,通过预装协议等方式要求智能手机制造商在运行安卓操作系统的移动设备上推广该公司的搜索引擎和浏览器等,因此对谷歌处以约43.4亿欧元的罚款。2022年,欧盟常设法院部分撤销欧委会有关收入分成协议的认定,但维持主要结论,仅将罚款调整为41.25亿欧元。谷歌随后上诉至欧盟法院。欧盟法院本月2日驳回谷歌上诉,维持对谷歌处以41.25亿欧元的反垄断罚款。
来源:新华社微信公众号 · 记者:张兆卿、康逸
📊 整体分析
欧盟此次对谷歌开出的8.9亿欧元罚单,是《数字市场法》生效以来最具标志性的执法行动之一。核心争议点集中在“自我优待”和“应用商店限制竞争”两方面。前者指谷歌在通用搜索中嵌入垂直服务(购物、酒店等),通过算法倾斜让自家服务获得更高排名,挤压了Yelp、Booking等欧洲本土对手的生存空间;后者则涉及谷歌市场(Google Play)的“反引导条款”,即开发者不得告知用户存在更便宜的下载渠道,这直接损害了消费者选择和市场竞争。
从历史脉络看,欧盟对谷歌的反垄断监管已持续近十年,从安卓垄断(41.25亿欧元)到购物比价(24.2亿欧元),再到本次DMA罚款,累计罚金超过80亿欧元。但罚款只是手段,欧盟更希望塑造“可竞争的数字市场”——要求谷歌在60天内调整搜索算法、开放应用商店外链,否则每日追加罚款(最高可达全球营收的5%)。
值得注意的是,谷歌虽表态“尊重”裁决,但已暗示可能上诉。同时,苹果、亚马逊等科技巨头也在DMA的监管框架下,未来或面临类似挑战。此次处罚对全球科技监管具有示范效应,标志着“守门人”平台的行为边界被进一步收紧。
🧩 核心问题解决方案 · 执行与验收
🔹 问题:谷歌搜索“自我优待”及应用商店限制外链。
✅ 解决方案:
① 算法中立化:谷歌须在搜索结果中为第三方服务提供同等展示机会,不得利用用户数据倾斜自家产品。
② 应用商店开放:允许开发者通过应用内告知用户其他支付渠道,并可引导至官网完成交易。
③ 合规团队入驻:欧盟将派驻独立技术审计员,对谷歌搜索排名逻辑及应用商店政策进行为期一年的监督。
⚙️ 执行方式:
谷歌成立“DMA合规委员会”,每两周向欧盟提交整改报告;调整搜索结果排序模型,确保第三方链接在同等相关性下获得相同权重;更新开发者条款,删除“反引导”限制,并设置用户提示弹窗告知外链选择。
📋 验收模型:
① 第三方服务在搜索结果前5页的曝光率提升不低于30%(基准为2026年Q2数据)。
② 应用内“其他购买方式”点击率超过15%,且用户投诉量下降50%。
③ 独立审计机构出具无保留意见报告,确认算法公平及开发者政策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