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发育期内,由于单眼斜视、未矫正的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及形觉剥夺等因素,导致单眼或双眼**矫正视力低于相应年龄正常值下限,双眼视力相差≥2行,排除器质性病变后诊断。
3~5岁正常视力下限0.5,6岁及以上0.7。轻中度弱视:视力≥0.2;重度<0.2。
分类:斜视性、屈光参差性(球镜相差≥1.50DS或柱镜≥1.00DC)、屈光不正性(远视≥+5.00DS,散光≥2.00DC)、形觉剥夺性(白内障、角膜混浊等)。
治疗:光学矫正(睫状肌麻痹验光)、遮盖疗法(部分时间遮盖,年龄越小遮盖时长越短)、药物/光学压抑(1%阿托品)、手术治疗病因。随访每2~3个月,治愈后巩固3~6个月,随访至视觉成熟。
复发预防:双眼视力平衡后巩固至少3个月,10岁以下患儿视力差异<1行需维持治疗。
基本检查:病史、视力、睫状肌麻痹验光、眼位(遮盖试验、三棱镜)、眼球运动、双眼视觉(Worth四点灯、同视机、立体视)。
内斜视:先天性(6月内发病,>40°,24月龄前手术)、调节性(屈光性/高AC/A,配镜足矫)、部分调节性(手术残余斜视)、非调节性、麻痹性(外展神经麻痹)等。
外斜视:间歇性(亚洲常见,控制评分评估,手术指征)、恒定性(手术为主)、先天性(12~18月龄手术)、非共同性(动眼神经麻痹)等。
特殊类型:A-V型斜视、集合不足、松眼综合征、近视固定性斜视(Yokoyama手术)、DVD、Duane综合征、Brown综合征、甲状腺相关眼病、重症肌无力等。
手术规范:术前检查、麻醉、可调缝线、术后随访(1天/1周/1月/3月/6月,长期随访)。
定义:调节放松下平行光聚焦视网膜前。分类:屈光性/轴性,单纯性/病理性,低度/中度/高度(SE<-0.50D至<-6.00D)。
分期:近视前驱期(远视储备不足)、发展期(年进展>50度或眼轴>0.20mm/年)、高度近视期(>600度或眼轴>26mm)、病理性近视期(眼底病变)。
危险因素:近距离用眼(>30~40分钟)、户外活动不足(每日<2小时)、读写姿势、采光、遗传(父母近视)、基因-环境交互。
检查:视力、裂隙灯、眼位、眼轴(6~10岁年增长≤0.2mm)、眼底、睫状肌麻痹验光(金标准)。远视储备:6岁约+1.38D,每年消耗约0.12D。
矫正控制:框架眼镜(单焦/周边离焦)、角膜接触镜(软镜/ RGP/ OK镜)、低浓度阿托品(6~12岁,100~400度)、中医眼保健操。随访每半年,控制良好标准:眼轴年增长≤0.20mm或屈光度≤50度/年。
病理性近视治疗:激光光凝、抗VEGF、后巩膜加固术(PSR)、巩膜扣带、玻璃体手术。成人手术:激光角膜屈光手术(LASIK/ SMILE/ PRK)、有晶状体眼人工晶状体植入(ICL)。
三份指南构建了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到斜视、弱视规范化诊疗的完整体系。近视强调“预防-矫正-控制”三级策略,将远视储备、眼轴监测、低浓度阿托品及光学干预作为核心手段,并明确病理性近视的并发症处理。斜视指南细化先天性、调节性、间歇性等各类型手术时机与保守治疗,重视双眼视觉重建。弱视指南突出年龄相关视力标准,遮盖/压抑疗法及复发预防,并强调形觉剥夺性弱视的早期手术。
共同特点:1)以循证为基础,更新了药物(阿托品)和光学(周边离焦、OK镜)证据;2)强化随访管理,弱视治愈后随访至视觉成熟,斜视术后长期监测;3)关注患者依从性及心理支持;4)明确手术适应证及风险。整体回应了临床痛点:近视低龄化、斜视弱视延误治疗、病理性近视致盲。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 2026年7月13日 · 主动公开